8月26日,由秦淮区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的“中共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及“《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讲培训”在金城大厦11楼大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培训既是拓展企业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的的迫切需要,也是接受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教育的严肃的政治任务。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张志刚、物业科科长许锦明,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姚绍洲、秘书长杨静,各街道物业科科长,区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沙龙组杨华组长主持了此次宣讲培训活动。
首先,由区委党校孙晶副校长作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此次会议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象征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也表明中国决心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具体的政策攻坚克难,推动国家的全面发展和对外开放。从中不难感受到,改革开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坚定信仰。在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下,它将意味着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不懈努力,并在2035年基本实现。
接着,由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全义律师就新修改的住宅物业条例内容进行了宣讲,分析新条例对物业公司的影响以及探讨如何根据新条例展开工作,旨在通过解读新条例,帮助会员单位理解新条例的具体内容,以便更好地掌握和执行新规定,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大家都觉得通过新条例的学习,能够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提升居住环境、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通过新条例的学习,可以加深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城市发展更好的贡献物业人的力量。